惠鑫宝年金理财保险计划介绍
1、保什么:
(1)投保年龄:0-60周岁
(2)缴费方式:年交
(3)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满一年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在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首次交纳保险费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4)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5)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免责: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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