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事故,该怎样进行保险理赔?
一个完善的事故保险理赔过程主要包括三个步骤:
首先注意保险理赔时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获知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报案的方式有三种:上门报案、电话报案、营销员传达报案。报案内容应包括如下事项:报案人姓名、电话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被保险人姓名、保险险种及保险单号;出险性质(疾病或意外)、日期、地点、原因及事故的经过。
其次,确定此次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或业务员会告知客户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客户也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向业务代表咨询或拨打公司的语音电话进行再确认。
若发生的事故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客户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需持相应的证件到保险公司理赔。若涉及被保险人可在多处获得赔偿的情况,申请人须事先出示单位开具的医疗分割单,注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和单位已支付费用,连同原始单据的复印件提供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依据上述文件在医疗费用的剩余额度内进行理赔。
最后,客户或委托人将理赔所需单证交到保险公司后,理赔部门将进行审核、计算,确定赔付金额,处理完毕后电话通知客户前来领取理赔金。遇到一些简易案件和常规非调查案件,在单证齐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