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贷款经办行向个人发放,用于其创办或已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贷款。
一、贷款条件
1、在贷款经办行所在地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贷款用途应限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
4、抵押房产必须为个人产权现房;
5、贷款经办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10年。
四、贷款利率
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后执行。
五、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可采取到期1次还本付息,或按月付息、任意还本的还款方式;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可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