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财网 > 问答 > 精选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向梦霞 2023-01-30 10:52:09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包括年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具体如下:

1.年金:从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平安生存,则保险公司可给付5%保额;

2.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则保险公司可给付2倍保额,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保障期间,被保险人若身故,则保险公司可赔2倍保额,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简介:

1.投保年龄:16周岁-60周岁;

2.保险期间:保至80周岁;

3.年金开始领取日:可选55周岁或60周岁;

4.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5.红利:保障期间,保险公司每年会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保险公司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红利处理方式,即: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保险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保险公司公布。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是当前市场上的火热产品之一,具体表现如何?看这里:
《分析:国寿鸿寿年金(停售产品)优缺点详解》

广告
? x
想要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一对一咨询?
专属规划师,1对1为你解答
免费咨询
广告
? x

热门产品深度看品方法

福满满5号养老年金险(分红型)好不好?养老社区和承保公司怎么样?

复星保德信星福家终身寿险分红型收益如何?分红型寿险的优势是什么?

利多多3号终身寿险分红型怎么样?利多多3号是存款还是理财?

中邮悦享盈佳终身寿险分红型优缺点有哪些?分红险和传统增额寿哪个好?

鑫禧年年尊享版养老年金保险年金收益怎么样?万能账户追加保费手续费是多少?

泰康岁月有约分红型养老年金险亮点有哪些?值得买吗?

广告
?x
广告
? x

奶爸给你的保险指南

广告
?x
广告
?x
相关问题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哪些人能买?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责任有哪些?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交10年保终身吗?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10年后能退保吗?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吗?
最新讨论
收入不高的年轻人怎么买保险?
尿毒症可以买什么保险?
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车祸保险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保险保单诉讼时效是几年啊?
首页 快讯 攻略 看品方法 研报 视频 工具 问答 超市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中国人寿、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

安全联盟认证

复制成功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