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不可抗辩条款是依据《保险法》规定实施的,就是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里重点是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不过前提是“要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下,才不可以解除,如果不如实告知,保险不可抗辩条款是不成立的。通常不如实告知解除合同是必须满足以下5个条件:
1.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如实告知;
2.不如实告知内容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
3.在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不知道投保人有不如实告知事项;
4.保险公司在知道能解除保险合同之日起的三十天之内;
5.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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