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财网 > 知识 > 保险

阳光乐童卡综合保障计划条款分析

佚名     我要入驻

       阳光乐童卡综合保障计划条款值得注意哪些方面?阳光乐童卡综合保障计划由阳光幼儿住院医疗保险B款条款、呵护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以及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三部分组成,阳光乐童卡综合保障计划最大的优势的在于住院医疗这部分,最高赔付为10万元,今天我们来看看阳光乐童卡综合保障计划医疗保险B款的内容,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它的保险责任。

  阳光乐童卡综合保障计划条款分析

  阳光人寿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B款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因等待期后发生疾病,到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就诊,经医师诊断确定必须住院并正式办理住院手续入院治疗,在其入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治疗期间,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在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本公司对余额超过约定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免赔额、给付比例在投保时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共同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治疗,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3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2、责任说明

  责任的延续

  对于等待期后本合同到期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到期日后90天内的住院治疗,本公司仍然按本条款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补偿原则

  本附加险是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适用补偿原则,即若被保险人已从任何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其父母的医疗保险计划、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则本公司在扣除取得补偿部分后按本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最高给付金额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本条款规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住院治疗给付金额以约定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二、保险金的申请

  1、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2、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3)由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住院诊断证明及病历、住院用药明细表、住院费用结算明细表、住院费收据原件;如上述单证中部分医疗费用已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则需提供上述单证的复印件及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原件;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5、诉讼时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6、保险费的交纳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

广告
? x
广告
? x
【原创声明】凡注明“来源:希财网”的文章,系本站原创,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

安全联盟认证

复制成功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