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游学易”贷款是指吉林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及旅游同行人员的旅游消费支出,用于留学人员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就读小学、中学、大学及硕士以上学位(含预科学习)留学支出,用于上述人员办理出国(留学、旅游)签证所需存(贷)款证明,以及用于在职人员攻读MBA学位所需支出的人民币贷款。
一、贷款期限
1、“提款型”贷款期限最短为一年,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保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十年;担保方式为保证、信用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五年;
2、“非提款型”贷款期限最短三个月,不短于开立的存款证明的有效期,且不超过办理签证或留学学校要求开具存款证明的所需期限;
3、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授信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非提款型贷款除外);
4、“非提款型”贷款到期后(即最后一次还款),可以给予借款人最长5天(但不超过贷款到期日的当月月底)的还款宽限期;借款人确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影响还贷的,可申请贷款展期一次,并按照贷款展期的相关要求执行;
5、采用质押、抵押、“抵押+保证”担保方式的,授信额度自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等担保条件落实后生效。
二、贷款金额
1、申请贷款用于缴存出国保证金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旅行社要求的金额;
2、申请贷款用于支付旅行社团费的,贷款金额不超过人均3万元,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
3、申请贷款用于支付旅游消费费用的,贷款金额不超过人均5万元(不含未成年人),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
4、上述金额单项起点为1万元,总额不得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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