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贷款是指经办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车或商用车的贷款。
一、贷款流程
1、客户申请;
2、签订合同;
3、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
5、贷款结清。
二、准入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3、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持有与经办行指定品牌汽车的购买协议或合同;
5、能提供经办行认可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6、购买经办行认可的车辆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经办行;
7、财产共有人应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在经办行指定的银行存足不低于首期付款金额的购车款(或提供已支付给经销商并取得相应的书面证明),其中申请自用车贷款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拟购车全部价款20%,申请商用车贷款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拟购车全部价款30%;
9、商用车持有经办行认定的汽车经销商开具的《汽车贷款推荐保证函》。
三、基本规定
1、贷款额度:不超过车辆价款的70%;
2、贷款期限:自用车一般不超过3年(含3年),商用车不超过2年(含2年);
3、担保方式:提供锦州银行认可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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