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华安顾附加安享金生条款 保险责任是重点
德华安顾附加安享金生是一款年金保险,除了可提供各项保险金保障外,还可保身故和全残。那么德华安顾附加安享金生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2018德华安顾附加安享金生条款
1、投保年龄
本合同的投保年龄由您和德华安顾附加安享金生约定。
2、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合同期满日止。保险期间届满,本附加合同终止。
3、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当日(含当日)起10日为犹豫期。犹豫期内投保人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的,本公司将无息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4、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单上载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5、保险责任
2018德华安顾附加安享金生主要提供生存金、特别生存金、关爱金、满期金、身故和全残保障。
在合同同生效第6年至满65岁前,每年给付20%的基本保额作为生存金;65岁后,每年给付40%的基本保额作为生存金。并且合同生效至缴费期满,每满5年,给付一次特别生存金。若被保险人不幸在18周岁后发生全残或身故,给付生存金和特别生存金的同时,额外给付同等金额的关爱金。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按身故时的现价和已交保费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发生全残,按全残时的现价和累计已交保费给付全残保险金。保险期届满还可返还累计已交保费。
6、宽限期
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投保人交纳首期保险费后,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投保人到期未交纳保险费的,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