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要将情况如实告诉保险公司
现如今,保险行业渐渐渗透了各行各业,除开最基础的社会保险之外,还有各式各样的商业保险。不仅仅是这些类型的保险,你在购买东西的时候也会有保险,大到房子车子,小到衣服裤子都有与其相关的保险。保险已经逐步进入了人们的生活中,那么关于保险的有一点大家是一定要了解的,那就是 出险之后要将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了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会拒绝赔付或是直接解除保险合同哦。
一、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内容是什么?
“告知”内容仅限于保险公司提出询问的部分,对于保险公司没有提出询问的部分,投保人没有告知的义务。
如:交强险条例把下列事项列为重要事项,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
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会怎样呢?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但是保险公司的这个解除权,有4项限制:
1、自知道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之日起超过30日没有行使解除权的,就不再享有解除权了;
2、保险公司一直不知道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合同成立超过2年的,也不再享有解除权了。
3、如果保险公司在签合同的时候已经知道了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的情况的,就不能解除合同了;
4、交强险中,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如果投保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了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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