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生存金:1000 元× 投保份数× 生存金给付比例× (1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
2、特别生存金:1000 元×投保份数×生存金给付比例;
3、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
4、身故保险金:合同的年交保险费×身故时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
当选择的保险期间为15年时,上述第1、2项责任中的生存金给付比例为 10%;当保险期间为20年时,上述第1、2项责任中的生存金给付比例为 12%。
责任免除: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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