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公积金若要进行提取,当地职工备好个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及提取相关证明文件(比如若是购房商品房,需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全额付款发票和契税完税发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省中心受理后会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就会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当中。而申请材料当日无法核实的,也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要是职工本人暂时没时间办理提取业务,也可以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代为办理。而代办人办理时,除规定的提取材料要件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职工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和关系证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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