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等待期是什么?设置有什么目的?
» 保险赔偿原理
要想知道为何会有等待期,先看保险原理。
保险的原理是利用了风险共摊的原则,说白了就是保险公司将保户交纳的保险费汇集在一起形成一笔巨大的保险基金,这笔基金用于赔付那些在保险期间发生风险的客户以及给付满期生存金的客户。因为根据大数法则,每个人风险的概率是相同的,因此保险的理念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并不是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仅是根据风险共摊的原则,将没有发生风险的客户的钱中的一部分赔给了发生理赔事故的客户。
» 健康保险理赔来源
» 健康保险等待期目的
由此可见,在健康保险合同中约定“等待期”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道德风险(逆选择:指投人或被保险人为获得保险金而故意在投保时隐瞒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某些具有高风险因素的情况,而使保险公司遭受的风险),保护其他保户的利益。特别是2006年8月7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了保险合同设立疾病保险责任“等待期”的行为。
那么,“等待期”内疾病拒赔后,是否意味着以后均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事实上,如客户因“等待期”内的疾病未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仅是指“等待期”内的疾病不在保险合同的责任范围。但保险合同仍有效,只要客户以后发生的保险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