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投保都能提供保障
保险的保障范围跟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比如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疾病”和我们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风险”就不是一个概念,许多疾病都是在其免责范围之内的,但很多人购买保险时,对所购买保险的内容了解并不多。对于哪些险种适合,哪些险种不适合,没弄清楚就稀里糊涂投保了。过后发现所购买的险种并不适合自己,这时如果再要进行退保又要承担一定的退保损失,陷入两难的境地。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或残疾,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赔款的保险。“意外事故”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原因,造成身体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
所谓“非本意”,即没有预料到的,非故意的事故。有些意外事故是应该预料到的,但由于疏忽所致;另有一些事故虽可以预见到,但在客观上无法抗拒或在技术上不能采取措施避免。
所谓“外来的”,是指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疾病所带来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事故,因为它是人体内部生理故障或新陈代谢的结果。
所谓“突然发生的”,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