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绿荫呵护怎么样 我们有一个示例要告诉你
国寿绿荫呵护是专门为孩子设计的重疾险,很多家长都有关注。所以,有不少家长在问国寿绿荫呵护怎么样?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是由《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附加绿荫呵护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组成的,想要知道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好不好,我们可以通过以下这个示例来了解。
国寿绿荫呵护怎么样
以李先生为例。李先生,家庭年收入50000元,想购买一份保险,既能提供重大疾病保障,又能补充孩子教育投入,同时能每年有一定的理财性收入。经过比较,金先生给其0岁儿子明明投保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选择10年交费,每年交费5860元,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好不好我们可以通过明明得到的保险利益得知。保险利益如下:
1、国寿绿荫呵护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主、附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最高可为58600元),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10万与主、附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国寿绿荫呵护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58600元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3、国寿绿荫呵护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附加合同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4、国寿绿荫呵护特别保障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第五条第一款所指恶性肿瘤中的白血病,本公司按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给付10万元特别保障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由以上明明得到的保障我们可以知道,国寿绿荫呵护不仅可以提供保障,满期还能全额返还保费,让孩子的重疾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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