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 大人的重疾险未必适合孩子
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已经到了,不少家长和孩子一起庆祝这个日子。其实作为送给孩子的礼物,一份保险是很实际的。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就是一款专门为儿童设计的重疾险,它还包含了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孩子提供多种保障。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保险相关资料,为各位家长提供参考。
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
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由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附加绿荫呵护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组成,是一款专属孩子的重疾+分红保险组合,同时涵盖保险保障和教育投资功能。
1、适合人群:孩子
2、投保年龄:出生28天——16周岁
3、保险期限: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
4、缴费方式:五年、十年
5、产品特色:专门为儿童设计,意外身故有赔付,保障病种更全面,满期全额返保费,孩子重疾有保障,分红理财更贴心。
6、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保险责任:
《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两者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年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年数);国寿附加绿荫呵护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年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年数)。
《国寿附加绿荫呵护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2)特别保障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第五条第一款所指恶性肿瘤中的白血病,本公司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特别保障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3)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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