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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行宝2.0增强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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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行宝2.0增强版条款哪里看?安行宝2.0增强版提供的保障有哪些?安行宝2.0增强版是一款中长期意外保障产品,针对驾驶或乘坐司机车、乘坐电梯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那么,安行宝2.0增强版提供的保障有哪些?我们通过安行宝2.0增强版条款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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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行宝2.0增强版条款

  提供的保障:

  1、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0元。

  2、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20年和30年两种,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其中一种,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

  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如下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保险期间为2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10%;

  (2)保险期间为3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05%;

  (2)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0.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五、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 4 轮及以上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六、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七、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 8 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八、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乘坐电梯时,因电梯故障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电梯设备运输、安装、修理和拆卸期间或消防操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围内。

  九、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前述“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全残保险金”、“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外身故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我们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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