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爱优宝特定疾病有哪些
小编阅读平安爱优宝特定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发现,以下疾病不在“特定恶性肿瘤”的保障范围内,被视为“特定疾病”:
(1)原位癌指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的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
诊断需以固定组织标本的病理组织学检查结果为依据,任何组织涂片和穿刺活检结果均不能作为诊断依据。
(2)临床分期为 I 期或更轻分期的乳头状甲状腺癌及滤泡状甲状腺癌。
(3)皮肤癌指皮肤表皮发生的恶性肿瘤。皮肤癌的诊断必须由专科医生诊断并且经病理学检查结果确诊。
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不在保障范围内。
(4)早期恶性病变指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①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② 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③ TNM 分期为 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主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但此前未发生“特定恶性肿瘤”,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要注意的是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后,主险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