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笔记
保险陈顾问 保险顾问
财经领域达人保险规划师
互联网财险新规三点变化

互联网财险新规要点总结

# 一、经营门槛调整
- 门槛降低:取消了“一年内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及“一年内未存在经营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严重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情形”的要求。
- 准入条件:非互联网保险公司需满足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等条件。

# 二、特殊风险保险限制
- 跨区经营限制:农业保险、船舶保险、特殊风险保险等险种原则上不得通过互联网方式跨区域经营。
- 原因解释:这些险种风险较高或理赔流程复杂,线上跨区域销售可能增加风险管理难度。

# 三、合作机构管控
- 合作对象选择:要求保险公司审慎选择合作对象,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合作对象需获得相应的业务许可。
- 线下合作机构管理:线下合作机构需具有三年及以上财产保险业务服务经验,并定期进行服务评估。

# 四、市场影响
- 鼓励创新:总体上鼓励财产保险公司积极经营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未设置过高门槛。
- 市场环境:为中小保险公司提供了更为开放和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

笔记参考:https://finance.sina.com.cn/money/insurance/bxdt/2024-08-09/doc-inciaeke23276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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