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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保协出台重大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后,时隔13年,重疾疾病种类和定义有了新的规范,既有意外也有惊喜。
此次中国保险业协会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是根据人工验证审核,对行业约2900款重疾产品、超过3亿条相关承保理赔数据综合分析基础上得出来的,相信这个意见稿具有很高参考价值。
那么这次使用规范究竟调整了哪些内容?对消费者有何影响呢?
一、新增三类重疾,调整原有16种疾病定义
1、16类修改疾病分为三类:
a、疾病定义更明确,分别是:癌症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b、大部分疾病定义更宽松,涉及12类疾病,具体可以看下表。
c、2类疾病定义较过去稍严,分别是双耳失聪和严重原发肺动脉高压
2、3类新增:
分别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肠道疾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下面看下具体的疾病调整情况:
调整结果:重疾整体上赔付门槛更低,保障范围有所提升,部分疾病保险责任更明确,后续理赔争议更少,最大调整就是乳头状甲状腺癌不再作为重疾。
二、轻疾保障范围和比例有调整
1、轻疾保障范围调整
首先,原位癌不再作为轻度癌症,也不属于恶性肿瘤
很多消费者有疑问,那原位癌算什么?不保了么?肯定交给保险公司自行定义。
其次,高发乳头状、滤泡状甲状腺癌划入轻疾,如果是髓样癌和未分化甲状腺癌划入重疾。
2、轻疾赔付比例不超过保额20%
看下具体的调整表格:
三、重疾定义修改对消费者影响
重疾险疾病定义修改,影响所有在华保险公司重疾险产品,不仅关系到保险公司后续产品开发,更关乎消费者权益。
十几年前,当时原位癌作为高发重疾,且死亡率低,保险公司赔爆了,结果2007年开始原位癌划入轻疾,这叫科学?
2017年开始,甲状腺癌突然高发,且死亡率低,结果针对日常最常见且死亡率低的乳头状甲状腺癌划入轻疾,这叫科学?
科不科学不做评论,简单说下未来重疾险变动和对消费者影响:
1、原位癌,大概率单独作为一个轻疾种类
这一点很多保险公司已经这样做,跟香港保险一样,原位癌如果和早期甲状腺癌都放在轻度恶性肿瘤范围,两者只赔其中一个,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大幅减少轻疾多次赔付可能。
至于愿不愿意将原位癌单独化作一个轻疾种类,看保险公司良心,如果原位癌单独作为一个轻疾种类,那么后续消费者投保后,获得轻疾豁免和轻疾多次赔付概率较大提升。(原位癌是当前第一高发轻疾,乳头状甲状腺癌是当前第一高发重疾,可以各赔一次)
2、轻疾赔付比例不超过20%,不是一个好消息
当前轻疾赔付比例很高,后续针对成人重大疾病保险,轻疾赔付比例不超过20%,就是赔的少了。
3、乳头状甲状腺癌划入轻疾,影响重疾赔付
过去罹患乳头状甲状腺癌,可以直接赔保额,改革后只能赔轻疾保额,赔付金额明显减少。
乳头状甲状腺癌,一般都是做手术将甲状腺切除,定期复查,服用甲状腺激素药物,生存率非常高,理论上二次复发多赔的概率高。
但是一旦划入轻疾,不属于恶性肿瘤,意味着如果乳头状甲状腺癌扩散,想要获得癌症二次赔付,条件更高,降低了癌症单独多赔的吸引力。
4、重疾定义规范适用18岁以上成人阶段重疾产品
写在最后:
这次见到的重疾使用规范意见稿,降低了一些疾病理赔门槛,但都是小改小闹,像脑中风后遗症仍然要等脑溢血180天后出现后遗症才能赔,理赔门槛仍然非常高,但是真真事实减少了第一高发的甲状腺癌保险责任,这一点对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明显是不利的。
大陆保险产品相对国外保险,目前最大的红利就是甲状腺癌赔付,如果没有买保险,这段时间真的可以考虑。目前买的保险仍然按照现有条款执行。
由于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还需要向业内保险公司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续才会出终审版正式发布。根据银保监会去年下发《关于开展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整个修改流程大致是:
那么关于重疾定义规范改革,有更多疑问,关注微信公众号梧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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