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财网 > 知识 > 保险

苏黎世百万人生意外险的条款 指定受益人需被保险人同意

吴鏐     我要入驻

身为国内意外险市场的良心产品,苏黎世百万人生意外险一直备受投保人青睐,然而,我们在投保任何一份产品前,都务必要了解清楚合同条款,那么,苏黎世百万人生意外险的条款是怎样的呢?

苏黎世百万人生意外险的条款

保险公司

本产品是由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承保,该公司在北京、上海、广东设有分支机构。

产品介绍

1.适用人群:保险计划A及计划B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个月至65周岁;计划C及计划D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

2.职业范围:保险计划A、B、C仅适用于职业类别中1-3类的从业人员投保;计划D仅适用于年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且职业类别为职业类别表中的1-2类的从业人员投保。保险公司保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投保时固定收入证明作为索赔必要材料的权利。详细职业见百万人生职业类别表2017版;

3.限购份数:1份,多投无效;

4.保障期间:1年期;

保障范围

一、此保险计划仅承保居住在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满182天以上的人群。

二、意外医疗费用补偿、意外住院基本保险金以及意外住院双倍保险金保障项目的指定医院不包括所在地位于北京平谷地区的任何医疗机构。

三、“驾驶及乘坐非营运客车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以事故发生时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的相应限额(即不满10周岁的,为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为人民币50万元)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两者以较低者为准。

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如果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超出中国保监会所规定的限额(即不满10周岁的,为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为人民币50万元)须特别告知,否则本保险公司可能对超出限额的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

四、若被保险人在搭乘特定营运交通工具、驾驶或乘坐非营运客车时发生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申请人可以重复申请主保险合同下“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金。但驾驶及乘坐非营客车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未成年人不适用。

五、因同一事由入住普通病房给付天数不超过100 天,ICU 病房理赔天数不超过30 天。

六、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1、若任何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在意外医疗费用补偿项下支付的赔偿金额每次意外事故最高以上表所载该保障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2、若任何被保险人拥有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在意外医疗费用补偿项下支付的赔偿金额每次意外事故最高以上表所载该保障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的105% 为限,但须扣除该被保险人任何已取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七、对被保险人任意一天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只按照意外住院基本保险金或意外住院双倍保险金给付其中一项。

八、若申请投保的被保险人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则仅接受现未在苏黎世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参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的未成年人的投保。

九、如实告知:投保人如投保本保险,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十、若需指定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获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广告
? x
【原创声明】凡注明“来源:希财网”的文章,系本站原创,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查看更多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苏黎世保险、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

安全联盟认证

复制成功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