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有哪些?
在生活中,一旦员工发生意外事故,对公司来说也会产生一定的劳资纠纷,因此不少公司都会为员工投保一份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那么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11-64周岁
保障期间:1-90天
特别约定:该产品适合1-5级职业人士投保
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其中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约定的保险金总额。
2、各种交通意外身故、残疾(如飞机、火车、地铁、轮船、汽车、私家车驾驶或乘坐):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乘坐客运火车(含地铁、轻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其中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约定的保险金总额。
3、意外医疗: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180日内因该事故治疗产生的合理门急诊、住院费用,按免赔额100元、80%比例给付保险金。
4、意外住院补贴: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按约定每日给付保险金,最多给付180日。
5、疾病住院补贴: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30日),如生病住院,从第4日起,按每日给付保险金,最多给付180日。
6、意外住院垫付: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定点医院住院,可根据相关规定及意外医疗保额,先行垫付住院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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