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利赢年年条款分析
太平洋利赢年年年金保险理财计划由主险利赢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附加财富管家年金险(万能型)(2013版)组成,很多朋友对太平洋利赢年年的条款好奇,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析太平洋利赢年年保险理财计划的主险条款。
太平洋利赢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分析
1、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2、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祝福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祝寿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祝寿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祝寿金领取年龄可以为被保险人60、65或70周岁,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其中一个,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祝寿金领取年龄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4、保险费支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采用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的方式支付。交费期间有 3 年和 5 年二种。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本合同的保险费按份计算,每份年交人民币 1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