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险的基本介绍
国家的兴盛繁荣除了和有思想有智慧的先锋领头人有关系之外,与最底层的劳动人民也有着莫大的联系。当中国的高楼一座一座耸立起来的时候,我们除了看到光鲜亮丽的外表也应该了解这些建筑背后心酸与风险。多起建筑工人在施工时身故的新闻屡见不鲜,在保障他们人身安全的需要时,建工险也是非买不可的。
什么是建工险
建工险,全称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已经逐步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今社会,各行各业基本上有保险提供全面保障,建筑工程也不例外。建筑工程业作为风险性较大的行业,保障尤为重要。建筑工程险由国家强制建筑施工购买。
建工险是以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设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保险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和列明费用损失的保险。
建工险的特征
(1) 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工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工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 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人、技术顾问、设备供应商等其他关系方。
(4) 费率的特殊性。建工险采用的是工期费率,而不是年度费率。
保险期限
建工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建工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
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商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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