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利益试算
生存保险是以合同条款的形式确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期间内,每隔多长时间,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则领取一定数额的保险金。简单来说,就是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就要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生存保险一般常见于有分红性质或者年金性质的保险险种。因此,生存保险以储蓄为主,亦被称为储蓄保险。
【示例】
刘太太的宝宝几个月大了,在了解到现在很多父母都给孩子投保教育金保险,其实就是给孩子存了个帐户,每年坚持存入,到孩子将来读书或结婚创业时,至少有了基本的资金储备。特别是每年孩子收到的压岁钱等,给他存起来将来就是一笔不菲的资金了。
考虑到自己也是存不住钱的人,这种方式可以强制性给孩子存一笔钱,非常合适。于是给孩子购买了泰康阳光旅程教育金保险,每年交6680元相当于一个月存556元,,缴费10年,则刘宝宝可获得以下保障:
若孩子到达12-14岁,每年领取2000元初中教育金,三年合计6000元领取;
若孩子到达15-17岁,每年领取4000元高中教育金,三年合计12000元领取;
若孩子到达18-21岁,每年领取6000元大学教育金,四年合计24000元领取;
若孩子三十岁时可再一次性领取50000元,刚好可以作为孩子创业费用,另外三十年的红利积蓄下来,也是一笔不菲的资金。
若是选择了白血病保障,不幸发生少儿高发的白血病时,除了合同所承诺的各项教育金保险金给付继续有效外,还可获得10万元的白血病保险金用以治疗。则所交总费用为每年交6720元相当于一个月存560元,缴费10年。
若不幸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发生身故,根据身故时身故保险金的价值领取身故保险金。
如此以后,刘太太对于刘宝宝未来的教育金可算是安排好了。
通过这个示例,我们知道: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单规定的日期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即被保险人生存是给付保险金的唯一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并不退还所交保险费。生存保险具有较强的储蓄功能,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后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以满足生活等方面的支出需求。市面上一般采用组合险种的方式,一般常见于儿童教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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