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人寿万事如意年金条款 保险责任需了解!
无论是什么保险产品,其条款内容都是相当重要的,毕竟一旦发生理赔,都是根据条款来赔付的,那么吉祥人寿万事如意年金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吉祥人寿万事如意年金条款
1、投保年龄
凡0周岁(指出生满3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以上至59周岁以下(含59周岁),符合我们承保条件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20年、30年、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8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的零时止和终身五种,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起算,您可选择其中一种保险期间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3、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4、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5、保险责任
吉祥人寿万事如意年金可提供生存金、祝寿金、满期金保障,身故也可保,每年还可享公司红利分配。不幸身故,可按100%已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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