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普通房贷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第一步、提出申请、资料送审
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书面申请,并将身份证、当地户口簿或暂住证(已婚人士还需提供结婚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商业贷款合同、贷款余额清单、房屋抵押备案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提交上去进行审核。
第二步、还款、注销原抵押
若管理中心初审通过,将原商业贷款余额与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部分补齐至原商业贷款还款账户里,然后注销原房屋抵押。
第三步、办理担保
按照委托银行的通知,及时前往担保公司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第四步、签订合同
携带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委托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第五步、贷款复查
委托银行将复审资料,若复审通过,会整理资料上交给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第六步、抵押、公证
若终审通过,于约定时间内前往当地房管部门重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公证等相关手续。
第七步、银行放款
委托银行会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指令发放贷款资金至申请人名下银行卡当中(正常情况下会在一个月内放款到账)。
注意房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才能办理:
1、原商业贷款已还款满一年时间,且信用记录保持良好,未曾出现过逾期行为;
2、已经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部分城市要求公积金缴满12个月);
3、名下未曾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或者贷款已结清(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办理两次);
4、所购房产已经取得了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5、转贷业务只接受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配偶提出申请;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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