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一般可以直接在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时,进行报销结算;或者也可以携带好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清单、住院小结等资料前往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社办理报销手续。不同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有所差异,此处以长沙为例:
1.门诊报销:村卫生室可报销70%、自负3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报销60%、自负40%;院校医院或医务室可报销70%,参保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的普通学生自负30%。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00;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线200,可报销85%;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可报销70%;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可报销65%;市级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起付线1100,可报销60%.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最高限额为15万;
3.生育报销:平产最高补助1300;剖宫产最高补助1600;孕产妇因为高危重症救治所发生的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可按照疾病住院标准进行报销;
4.大病医疗:普通群众起付标准为22324,0至3万部分可报销60%、3万至8万部分可报销65%、8万至15万部分可报销75%、15万以上部分可报销85%,年度限额为40万;困难群众起付标准为11165,0至3万部分可报销65%、3万至8万部分可报销70%、8万至15万部分可报销80%、15万以上部分可报销90%,无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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