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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第二次领取条件及标准?

提问人:胡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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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一)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申请标准如武汉:

从2021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武汉市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488元提高到1575元,其它新城区由1275元提高到1350元。

发布于 2022-03-1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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