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助学贷款第二年要进行续贷的话,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提出申请即可。
具体如下:
第一步
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续贷申请,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续贷声明。
第二步
按自身情况选择合同签订方式,有网上签订合同和现场签订合同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第三步:
选择网上签订合同的进行电子签名授权,然后在完成身份认证即可;选择现场签订合同的需要去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第四步
远程续贷完成后,国家开发银行会发送回执验证码短信给借款学生;而选择现场面签的,会当场开具合同回执单。
第五步
开学后将回执验证码或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自会录入信息,后续等待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即可。
第六步
若审批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就会放款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然后系统会划拨至学校的学费账户当中。
助学贷款续贷注意事项:
1、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时间
助学贷款续贷的申请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7月份至9月份,而在9月份开学后,贷款会在10月份进行审批,通常于11月中下旬发放贷款资金。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续贷,只能等明年再申请了(各地规定的续贷时间不一样,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客服,或去高校官网上查询)。
2、助学贷款续贷金额
本专科生及预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可贷金额12000,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可贷金额16000(贷款金额必须为1000到12000或16000之间的整数)。
3、助学贷款续贷资金去向
系统在将贷款资金从学生个人账户划转至学校学费账户时会进行全额转账,等学校扣除本学年学费、住宿费后,才会将剩余部分退还给学生(可以充当生活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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