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人寿宏福永伴保险介绍:投保年龄、保障期限、缴费期限、保障内容具体如下:
1、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2、保障期限:终身
3、缴费期限:和保险公司约定
4、保障内容:
身故保险金/全残:
若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按下列二项金额中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合同终止。
(1)累计已缴保险费;
(2)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已满18周岁后身故,按以下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缴费期满日之前或缴费期满日当日身故,按下列二项金额中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合同终止。
①累计已缴保险费乘以给付系数;
②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缴费期满日之后身故,按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合同终止。
①累计已缴保险费乘以给付系数;
②当年保障额度,即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下表所对应给付系数:
给付系数: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及以上:120%
保险免责: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 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 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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