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被保险人故意未告知导致的带病投保,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如果是非故意的,将照常理赔。
保险合同中,有一条很重要的条款叫做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就是用来应对这种情形的。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投保人主观上不存在恶意隐瞒病情投保,合同生效两年后,保险公司就不能单方面地解除保险合同了。如果带病投保是投保人故意导致的,保险公司是能拒赔的,并且投保人还有可能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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