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定义自上一版本发布以来,已使用十余年了,而目前,重疾终于迎来了新规,自2021年正式开始实施。新规实施后,保险公司不可再使用旧的重疾定义。
重疾新规具体变化如下:
1、疾病种类增加:旧的重大疾病种类定义只有25种,新规有28种,增加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这三种。不过,以往重疾险产品中也会有这3种疾病保障。
2、规范轻疾定义:将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三种疾病进行严格定义,赔付比例不能超过保额的30%。而且,取消了原位癌的必要保障,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是否保障。
3、甲状腺分级赔付:将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从重疾列表移入到了轻症保障中,之后赔付按照轻症约定的准则进行赔付;TNM分期为Ⅰ期以上的甲状腺癌仍作为重疾保障。
4、疾病定义范围扩大:将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疾病的保障范围进行了扩展。如冠状动脉搭桥术,将“开胸”替换成了“切开心包”,能减少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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