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定投和赎回可以同时进行的。赎回操作,并不会影响基金的继续定投操作,且赎回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卖出先买入的那部分基金,其持有时间也根据这个原则计算。
比如,投资者在基金净值为0.8元时,第一次定投某股票型基金1000元,即买入1250份,在基金净值为1元时,第二次定投,定投金额为1000元,即买入基金1000份,在基金净值为1.25元时,第三次定投,定投金额为1000元,即买入基金800份,等到基金净值为1.5元时,卖出基金2000份,即卖出的是第一次定投买入的1250份,和第二次定投买入的750份,如果卖出时,与第一次定投间隔为15天,与第二次定投间隔5天,该基金的赎回收费标准为:费率1.5%:0天≤持有天数﹤7天;费率0.5%:7天≤持有天数<365天。
则投资者需要扣除的赎回费用=1250×1.5×0.5%+750×1.5×0.5%=15元。
投资者进行一边定投一边赎回操作,可能是生活中急需资金使用,也可能是在基金的高位卖出一部分,赚取差价。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