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乙肝买保险在2年内是不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的,超过2年的话,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的,当然特殊情况下会被保险公司以骗保的理由拒绝理赔。
目前,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虽然有明确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但因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还有一个两年不可抗辩期,而这个两年不可抗辩期是指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保险合同就成为了不可争议的法律文件,进入不可争辩期间,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因此,当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超过了2年以后,即使故意隐瞒了被保险人有乙肝的事实,也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当然,在此也要提醒一下大家,如果真的是故意隐瞒,且情况严重的话,通常是会被保险公司以骗保的理由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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