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国寿如E贝贝少儿保险组合计划吗(附示例)
孩子生性好动,不知什么是危险,给孩子投保一份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作为国内险企的巨头,中国人寿开发了不少少儿保险产品。那么,旗下产品国寿如E贝贝少儿保险组合计划好不好?有什么特点?以下我们就来分析研读该产品。
>> 少儿保险2017排行榜
一、产品简介:国寿如E贝贝少儿保险组合计划由主险少儿疾病保险和附加两全保险组合而成。是针对电销渠道主要客户对孩子的身体健康保障需求而产品。其保障多种少儿高发疾病,针对性强;同时,满期保费返还功能满足客户消费心理需求。
二、产品特色:
◆交费期短,保障期长
交费10年,保障至25周岁
◆疾病保障,健康成长
除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12种重疾外,额外增加8种疾病保障
◆特定疾病,额外呵护
4种特定疾病,除按合同约定给付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0.5倍额外给付保险金
◆少儿高发,针对性强
特别针对少儿设计,包括严重川崎病、严重胃肠炎、严重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以及白血病等
◆保障充足,彰显关爱
针对儿童保障不足的现状,不同地区最高可以投保30万元到50万元不等,更加满足家长需求
◆保费返还,创业支持
健康生存到满期,所交保费全额返还,为刚踏入社会的你,提供创业支持
三、投保举例
王先生为2岁的女儿投保国寿如E贝贝少儿保险组合计划,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月交保费196.02元(其中国寿如E贝贝少儿疾病保险为76.41元,国寿附加如E贝贝少儿两全保险119.61元),交费期为10年,保险期间至女儿年满25周岁,保险利益如下:
《国寿如E贝贝少儿疾病保险》
一、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首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疾病,本合同终止,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首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疾病,本合同终止,给付30万元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180日的限制。
二、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首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本合同终止,除给付30万元疾病保险金外,再给付15万元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三、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后身故: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合同终止,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合同终止,按30万元给付身故保险金。
《国寿附加如E贝贝少儿两全保险》
一、身故保险金
十八周岁前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十八周岁后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
2.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二、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满期,给付23522.4元满期保险金。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