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年限必须相同吗?看当地政策定
最近经常有人问我组合贷的年限是不是必须一样,今天就仔细说说这个问题。组合贷其实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这两部分是分开申请、分开审批的,但因为用于同一项购房需求,很多时候两者的年限会被要求保持一致。

为什么大部分城市要求年限相同呢?主要是为了方便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的管理,也让借款人的还款计划更统一,不用记两个不同的到期时间。毕竟如果商贷还完了公积金贷还在还,或者反过来,对双方来说都增加了操作成本。
不过,也不是所有地方都一刀切。少数城市的政策可能允许两者年限不同,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商贷年限不能超过公积金贷年限,或者差距不大,而且必须同时获得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的同意才行。
如果你想申请不同年限的组合贷,第一步就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问有没有相关政策。然后再去打算申请商贷的银行,确认是否接受这种组合方式。只有两边都同意了,才能继续下一步申请。
另外,就算政策允许,也要考虑还款能力。公积金贷利率低,可以尽量拉长年限减轻月供;商贷利率高,想缩短年限减少总利息。但如果必须相同,就要平衡利弊,选一个既能承受月供又少付利息的年限。
总的来说,组合贷年限是不是必须相同,没有绝对答案,主要看所在城市的具体政策。申请前一定要多咨询当地机构,别想当然,避免白跑或耽误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