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财网 > 知识 > 贷款

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佚名         

  国家助学贷款专为市民本人或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或研究生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助学贷款。

  一、相关人员

  介绍人指高等学校中负责助学贷款的部门;见证人指与受教育人关系密切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高等学校指中央财政贴息的中央部门(单位)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和地方财政贴息的地方所属普通高等学校。

  二、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

  三、贷款限额

  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四、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按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预期年化利率计息,如遇法定预期年化利率调整,合同预期年化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预期年化利率一年一定,如遇法定预期年化利率调整,则在下一个预期年化利率确定日按人民银行调整后的预期年化利率执行;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预期年化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预期年化利率执行;贷款逾期又未批准展期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收取利息。

  五、贷款申请

  借款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六、贷款发放

  银行将根据合同规定,按学年及时将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制定账户。

  七、贷款贴息

  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八、贷款偿还

  1、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

  2、借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3、允许有条件的借款学生提前还贷。

  九、贷款展期

  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1个月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适用对象】

  借款人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广告
? x
广告
? x
  • 微信好友

  • 朋友圈

  • 新浪微博

  • QQ空间

  • 复制链接

取消
【原创声明】凡注明“来源:希财网”的文章,系本站原创,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多位专业顾问在线
问题未解决?提问快速获解答 快速提问 99%用户选择
查看更多
浏览更多不如立即追问,99%用户选择 立即追问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5

安全联盟认证

复制成功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