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可别忘了看账户余额
住房公积金也相当于一项存款,有的人可能暂时不需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想着这钱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先提取一些以作他用。提取公积金当然是可以的,不过有的人由于之前将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取过,再购买其他房屋申请公积金贷款却发现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只能获得起点数贷款额度等等,这是怎么回事呢?
毕竟公积金贷款买房是非常划算的,如果因为之前提取时没有注意账户余额,导致今后无法顺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这是非常可惜的,为了防止大家出现这种情况,小编特别提醒大家,提取公积金时一定要看一下账户余额。
在各地住房公积金新政中,公积金贷款额度除了降低还贷能力系数为30%外,还增加了申请人贷款额度与其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挂钩一项。
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新建住房按申请人账户余额的15倍,经济适用住房按20倍计算贷款额度,多存多贷,并且根据购房类型的不同,分别设置了5000元和1万元的账户余额起点数,其中,商品房起点数为5000元,有相应限定条件的保障性住房起点数为1万元。对账户余额低于起点数的,按起点数计算。
在当前公积金贷款申请中,有购房者由于契税前置、纳税后便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取出,之后又申请公积金贷款,却面临由于账户余额不足,只能获得5000元起点数的额度;还有购房者将公积金账户提取后支付房租或房款,再购买其他房屋申请公积金却发现不足,只能获得起点数贷款额度等等。
对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根据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公积金贷款余额是指申请人申贷时点时连续足额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账户额度,不包括非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资金。因此,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时,一定要注意公积金账户余额,有计划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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