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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的流程是什么?定向增发如何实施?

佚名         网络转载 我要入驻

  定向增发只是一种形式,增发主体和客体不同,流程也有一些差异。 比如,上市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以发展资金;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由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来购买大股东的业务类资产,从而实现资产置换;或是大股东直接用资产来换上市公司股份,形式上仍然采用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等等。

  定向增发的条件在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出台后,比较松。定向增发具体的流程大致是:

  一、公司有大体思路,与中国证监会初步沟通,获得大致认可;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三、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将正式申报材料报中国证监会;

  四、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

  六、执行定向增发方案;

  七、公司公告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定向增发的实施

  1.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部分

  1)上市公司取得核准批文后,应当在批文的有效期内,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的有关规定发行股票;

  2)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在取得核准批文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认购合同的约定发行股票;

  3)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在取得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内选择发行时间;在发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荐人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提供认购邀请书;

  4)申购报价结束后,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应当对有效申购按照报价高低进行累计统计,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

  5)发行结果确定后,上市公司应当与发行对象签订正式认购合同,发行对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缴款;

  6)验资完成后的次一交易日,上市公司和保荐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备案材料。

  2.重大资产重组部分

  1)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实施重组方案,并于实施完毕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编制实施情况报告书,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2)自收到证监会核准文件之日起60 日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工作日将实施进展情况报告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并予以公告;此后每30 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实施完毕。超过12 个月未实施完毕的,核准文件失效;

  3)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有关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上市公司及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说明:采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现值法评估收购资产的价值,大股东需要对按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现值法评估时的盈利预测与实际盈利差额进行承诺和补足(即只针对收购资产的盈利进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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