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中症赔付次数多,可以赔到6次。
亮点二:预投保没有等待期。
亮点三:特定重度癌症可赔2倍保额。
轻症赔付比例低,缺乏常见高发轻症,慢性肾衰竭不保,轻症有隐形分组。
0-17岁少儿群体
预投保是需要投保人为孕妈,怀孕在8周到23周,年龄是20-40周岁的孕妈
中信保诚惠康至诚少儿版是一款保障全,少儿保障较好的险种,特色在于可以提供预投保,就是未出生的胎儿可以进行投保。
1.核心保障
赔付条件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确诊合同约定的120种重大疾病之一,保险公司按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确诊合同约定的40种轻症疾病之一,保险公司按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仅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最高可赔6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确诊合同约定的20种中症疾病之一,保险公司按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中症疾病仅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当累计给付的中症疾病保险金达到六次时,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且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确诊合同约定的5种特定重度恶性肿瘤,保险公司除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确诊合同约定的10种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后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达到严重疾病末期状态,保险公司按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命特别关爱金,给付后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缴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至残时的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产品详细信息以产品条款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