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笔记
0首付购房,当心骗贷风险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0首付”购房风险警示,指出近期个别楼盘违规推出“0首付”购房活动,存在较大骗贷法律风险。

一、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行为。

二、“0首付”通常需借助签订阴阳合同、高评房屋价格等违规行为实现,增加购房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还款负担,并存在较大骗贷法律风险。

三、“0首付”涉及的部分违规操作行为无法在网签合同中明确约定,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兑现承诺或银行未能完成贷款审批,购房者将面临经济损失且难以依法追责索赔。

四、“0首付”通常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通过预先垫付或虚拟抬高房屋价格的方式实现,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存在法律争议,可能导致双方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郑州市住房保障局警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要依法依规经营,违规开展“0首付”销售商品房的企业或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罚款并计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

目前郑州执行的首付政策为首套房不低于15%,二套房不低于25%。

笔记参考:Y

0赞
全部回复 (1)
按最热
按最热 按最新 按最早
没有更多啦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