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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风
2024-06-17
IP属地:湖南
湛江市开展“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开展二手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支持职工住房需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1. 贷款对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购买带押过户的二手住房时,可申请此类贷款(包括组合贷款)。
2. 办理条件:
- 受让方需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 转让方需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且无逾期。
- 交易房屋已办妥抵押登记,权属清晰,无受限情形。
- 抵押权债权余额小于交易价格。
- 取得转让方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 委托银行已开立监管账户。
- 交易双方同意将购房首期款、贷款资金划入监管账户。
3. 办理程序:
- 贷款申请及审批。
- 产权过户及抵押权登记。
- 受让方贷款发放。
- 转让方贷款结付。
- 转让方原抵押权注销登记。
4. 工作要求:
- 委托银行需确保账户无使用限制风险。
- 加强对二手房交易的审核,防止虚假交易。
- 严格监控交易环节,确保业务按时完成。
5. 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4年6月12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执行。
6. 通知解释: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笔记参考: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zfgjj/zwgk/tzgg/content/post_1919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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