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笔记
湛江市开展“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开展二手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支持职工住房需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1. 贷款对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购买带押过户的二手住房时,可申请此类贷款(包括组合贷款)。

2. 办理条件:
- 受让方需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 转让方需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且无逾期。
- 交易房屋已办妥抵押登记,权属清晰,无受限情形。
- 抵押权债权余额小于交易价格。
- 取得转让方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 委托银行已开立监管账户。
- 交易双方同意将购房首期款、贷款资金划入监管账户。

3. 办理程序:
- 贷款申请及审批。
- 产权过户及抵押权登记。
- 受让方贷款发放。
- 转让方贷款结付。
- 转让方原抵押权注销登记。

4. 工作要求:
- 委托银行需确保账户无使用限制风险。
- 加强对二手房交易的审核,防止虚假交易。
- 严格监控交易环节,确保业务按时完成。

5. 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4年6月12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执行。

6. 通知解释: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笔记参考: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zfgjj/zwgk/tzgg/content/post_1919490.html

0赞
全部回复 (0)
按最热
按最热 按最新 按最早
暂无评论
没有更多啦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