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险免赔责任包括什么
据中国人民财险保险公司支公司的2013年的《医疗责任险承保方案》来看,以下情况不在医疗责任险的赔偿责任范围,这里的保险人,一般是指保险公司。
一、下列原因造成的损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投保医务人员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和非执业行为;
(二)战争、战敌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但使用放射器材治疗发生的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四)地震、海啸、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二、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工作;
(二)临床试验性检查、治疗以及其它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整形美容、体检;
(三)被保险人或其投保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工作;
(四)被保险人或其投保医务人员被吊销执业许可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工作;
(五)被保险人投保医务人员在饮酒、吸毒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工作;
(免赔责任情形下接第2页)
(六)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或药品不良反应造成患者损失;
(七)被保险人或其投保医务人员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行临床试验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不在此限;
(八)被保险人或其投保医务人员在正当的诊断、治疗范围外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九)被保险人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十)被保险人医务人员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十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没有过错的。
三、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医务人员或其代表的人身伤亡;
(二)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三)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
(四)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额;
(五)被保险人根据与患者、其近亲属或他人签订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六)投保医务人员自终止在被保险人的营业处所内工作之后所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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