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意外险投保须知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历史悠久、实力雄厚、专业领先,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很多人在购买意外保险的时候会选择中国人寿的意外险保险,那么,在投保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投保中国人寿意外险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保险保障须知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意外险保障期限一般为一年,不论是日常生活、工作或是外出旅游等意外风险均涵盖,医疗可报销、伤残有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免赔额及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按比例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二、投保须知
1. 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防止理赔时出现保险公司拒赔情况。
2. 应注意产品适用人群的年龄范围和身体健康状况。
3. 产品生效时间可自主安排,最早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4. 限制投保份数的产品,多投无效,保险公司不承担多投的保险责任。
5. 投保时,投保人有义务将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保险金额、责任免除条款等向被保险人进行明确说明,并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方可投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此限。
6.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7. 被保险人在保险生效后,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如其工作职业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保险人,如未及时告知保险人职业变更足以影响保险人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8. 中国保监会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在各保险公司身故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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