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险和寿险投资是怎么一回事
财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交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而寿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
众所周知,保险根据各种业务的性质和经营划分,分为寿险和非寿险两种。
根据财险和寿险的收费方式及经营方式不同,其具体的投资运作就有很大的区别。在寿险投资上体现为超出银行生息资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的“绝对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目标;在财险投资上体现为足以战胜同业的“相对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目标。
首先来看寿险投资。
寿险缴费具有长期性,且其成本较低,只要在存款准备金的制度下,其经营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基本就是资本运作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现阶段,寿险的投资范围主要限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和其他一些国家允许的投资工具,即主要是投资于固定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工具。
寿险公司在进行固定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投资时,面临诸多不利因素,严重影响其经营与发展。随着制度的加强和金融产品的增加,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逐渐增多。在保险资金的所有投资回报中,股票投资的平均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较高,一直受到保险资金的青睐。同时由于债券的投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稳定,固其所占投资比例为最高,且还在逐年上升。
1980年以来,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保险机构的股票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在不断上升。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国内保险业的统计,寿险公司的资产占保险业总资产的80%,通过往年平安、人寿两家公司的投资结构数据可知,两家公司均大量持有债券,且在做股票投资时,均选取了具有长期分红能力的上市公司。这一点与美国的投资经验是相吻合的。
从对我国和美国寿险公司投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具体分析结构可知,为了获得稳定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保险资金应投资于具有长期分红能力的上市公司。但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于股市和债券的比例偏低。
从我国市场主体构成来看,财险市场主要以中小财险公司为主,达到了56家。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它责任准备金。通过提取准备金的方式,有资金留存,而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于投资,产生投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其一,财险公司主要通过调节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基于我国保险年鉴中的财产险公司数据,对资产利润率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我国财产险公司存在盈余管理的现象。通过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的分析,研究结果发现,微利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充足率较高,赋税诱因是财产险公司通过未决赔款准备金调整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原因,新公司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充足率较高。
其二,投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成了财险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但近几十年来美国财险公司破产案件连年发生,其中由投资风险引起的破产案占很大比重,引起了保险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研究美国财险公司的投资风险及其监管,对于提高中国财险公司投资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但由于保险业粗放式经营模式致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较为严重,这已成为制约我国财险业快速发展的瓶颈,也是我国未来金融稳定的潜在威胁。如何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防范以偿付能力危机为核心的各种金融风险日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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