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财网 > 知识 > 保险
广告
?x

浅谈保险合同的解除

原创:佚名    

  保险法中的合同解除是保险法为了均衡保险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为维护交易的安全而设立的解除制度.事实上,我国关于保险法中的合同解除相关规定尚未完善,导致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保险纠纷类案件难以准确把握,并影响到法律的权威性及实现保险合同的诚信公平原则。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分为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双方约定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一经解除便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在解除保险合同时一定要谨慎。

  保险合同的解除常有下列三种情形:

  1、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

  由于保险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保险合同。

  2、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

  按照各国的保险法规定,保险人一般不能解除保险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付保险金的请求,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付责任;

  (4)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

  (5)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6)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7) 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保险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保险双方约定解除保险合同

  这种情况简称为约定解除或协议注销。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事实发生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可以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两种形式。

  1、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

  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投保人而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投保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投保人。

  对人身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金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只有在发生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时方有权解除合同。

  2、意志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意志解除要求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一旦约定的条件成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权,使合向的效力归于消灭。

  解除保险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第一,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有效成立的保险合同,对于欠缺有效要件的无效保险合同存在解除的问题,而须由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后,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但有效成立的保险合同并非指保险责任已经开始的合同。换句话说,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当事人亦可解除合同,在保险实践中,保险合同虽然已具备有效要件,但当事人往往约定在某一时间或给付保险费之后方能生效,在此期间内,保险人可解除合同。

  第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条件。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前者称为约定解除,后者称为法定解除。

  第三,解除须有解除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行为有两种,其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协议;其二是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为解除的意思表示。第一种类型学者们称之为协议解除;第二种称为单方解除。在保险立法中规定的解除条件大多适用于单方解除。

  第四,解除的效果是消灭合同关系。保险合同因解除而消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保险合同溯及既往地消灭;另一种是保险合同的消灭仅向将来发生。有的学者认为第一种情况为保险合同的解除,而第二种情况则为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签订之后并不是必须履行下去的,如若遇到法定情形双方当事人可以考虑解除合同。而且实际生活中就算买了保险也不一定保险,有时候保险事故发生不在预料范围,有时候保险事故无法确定时间与地点,有时候发生保险事故后又索赔不能,所以说买不买保险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拓展阅读

   呼吁养老保险引入保险机制
   2015中国十大汽车保险公司排名情况
   强制乘意险取消,自愿购买3元最高赔付30万

广告
? x
广告
? x

相关阅读

万能险的利弊,结合具体产品分析

买保险的十大注意事项,每条都是干货

七种不同类型重疾险退保金示例,附7种重疾险现金价值表

线上重疾险和大公司线下重疾险王牌产品PK,涨知识

买保险不退保的5种情况

相互宝含四大缺陷,与商业保险有差距

广告
? x
广告
?x
【原创声明】凡注明“来源:希财网”的文章,系本站原创,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

安全联盟认证

复制成功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