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州小额担保贷款条件有哪些
1.符合相关申请人的要求并持有证明;
1)转业军人
2006年1月1日后退役的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并持有部队发给的《复员证》和市民政局发放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或市、区军转干部部门出具的符合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条件认定证明和《转业证》、《军转干部自主择业证明》;
2)登记失业人群
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本市农村劳动力并持有《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高校毕业生
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及毕业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标注“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标示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或者持有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个体或合伙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
2.无不良信用或其它经济违法行为记录;
3.有自主创业或合作经营的项目,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项目具有较好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和还本付息能力;
4.持有2006年1月1日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个体或合伙经营项目营业执照,并在经办银行开立账户;
5.具有可作抵(质)押的不动产(即借款人名下可以在广州地区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的不动产)或由本市户籍自然人提供反担保措施(合伙经营只采取不动产抵押的,除提供合伙人名下房产抵押作反担保外,还可各自提供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自然人共同为合伙经营项目作反担保);为贷款做反担保的本市户籍自然人,必须是在本市财政拨款单位工作或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月工资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的在职人员。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