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贷款的申请条件及资料
一、中小企业贷款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在北京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二、中小企业贷款资料:
还要提供如下材料:
1.经营证明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开户许可证、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证明
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的工作履历(工作经历及所任职务)、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公司证明
股权结构(股东姓名、股东占比)、企业注册资本、成立时间、企业净资产、总资产(万元),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介绍(主要说明业务开展方式,结算方式,产品在技术质量上的竞争力)、验资报告、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完整的附注)、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4.资产证明
房产证明、设备证明、应收账款。
5.担保材料
可以提供的担保方式(住宅抵押、商铺抵押、工业厂房、企业保证、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的权属证明);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6.贷款材料
贷款申请书、基本账户开户行、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总额、本次贷款总额(万元)、用途及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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