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与“配偶”在个人贷款申请中都有什么意义
办理过贷款的人应该都知道,《个人信用贷款申请表》是借款人在向银行、贷款公司等申请贷款前,按照出借人的要求填写的申请,主要内容包括填写说明、借款人信息、联系人信息、贷款事项、账户管理授权信息、告知、授权及声明等,上面的每一项都有一个人来明确责任。在这里,为了搞清楚联系人这个角色到底会不会被牵扯到贷款中间,我们就要来分析一下联系人要做的工作以及身上的责任。
在这里,首先我们要看联系人和借款人到底是何种程度的关系。如果联系人和借款人非亲人关系时,联系人所留下的信息就只能作为协助贷款机构找到借款人时,贷款机构用来联系联系人;当联系人和借款人有亲人关系,例如二人为夫妻关系时,联系人作为联系人的责任尽管还是协助联系,但因为同时这两人存在夫妻关系,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情形的除外。”所以就必须要对贷款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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